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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219月1日——2022831日)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231号)要求,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受到举报的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与设想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31日。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推进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2021-2022学年,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办公室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工作中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各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开展精细化管理。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及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度,形成了校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合力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常态化,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意识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学校中心工作为抓手,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学校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的关键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学校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发展实际,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拓宽和丰富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工作着力推进招生、财务、资产、基建、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学校法制办公室等专业团队的优势,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公开、依法受理,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学校公信力。

(三)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学校通过召开宣讲会、座谈会、线上发文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师生关切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讲清政策,接受校内校外的共同监督。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设立校长信箱,开展书记座谈会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为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同时,完善全方位信息公开渠道。学校优化网络信息平台体验,梳理完善信息分类栏目,逐步优化信息平台的目录分类,着力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保障发布信息内容一致性,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服务质量,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公自动化系统、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各职能处室、各教学单位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年鉴、文件、学生手册、统计平台、统计报表等电子和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电视、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

4.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中层干部会、教职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5.其他方式。

(二)公开信息内容

1.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上报的报表及书面材料等纸质资料,编写的学校年鉴、大事纪,刊印的校报,办公平台发布信息等公开信息数量达1000余条,具体公开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主要包括:招生章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咨询,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包括:财务、资产等相关管理制度,预决算相关内容,收费标准,固定资产管理。

4)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招聘、引进,师资培训与管理。

5)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成果建设,毕业生指导与服务、跟踪。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日常学生管理,奖、助学金相关管理。

7)学风建设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学术活动。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合作办学。

9)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基建维修,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等。

20219月1日—20228月31日期间,通过学校校园网发布校园新闻120余条,学校通知公告15条,招标公告20余条,交专映象221条,涵盖了党政工作动态、人事管理动态、教育教学动态、学生工作动态、财务管理动态、学术科研动态、对外交流合作动态等相关信息;通过学校官方公众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50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00余条。档案利用213/次,计1050余/件。

2.财务、招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将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等部门预决算情况,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二是高度重视教育收费信息公开,按照收费公示要求,通过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网、招生简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示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真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三是持续加强就业信息公开2021-2022学年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党的历次会议精神,全力以赴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本着为毕业生服务的宗旨,主动公开与师生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全年累计发布就业管理政策、单位招聘、就业指导、就业宣传引导等各类信息近200条;通过对外公开咨询邮箱、电话等,为毕业生提供远程沟通解决问题的渠道,及时解答毕业生各类问题保障毕业生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9月1日—2022831日期间,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学校信息,对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19月1日—2022831日期间,未出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问题的投诉和不良意见反馈,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和查阅表示满意,评议反映良好。

五、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19月1日—2022831日期间,学校无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与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

2021—2022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教学单位及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设想

随着教育改革发展持续深化、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了充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学校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对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帮助相关人员把握新时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落实信息公开清单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公开信息的解读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管理,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发布渠道,推进校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师生更好地知晓、理解学校出台的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增强文件政策的执行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三是完善学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精简程序,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师生满意度,充分发挥网上平台作用,加强校内各单位间事务审批及数据共享,实现对服务、审批业务的有效执行、监督和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