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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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结合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在我校官网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系统发布,考生可登陆http://bscj.lncc.edu.cn或“辽宁交专人力资源处”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分数。

二、面试人员范围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我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1分。此分数线以上且排名在岗位招聘人数1:3范围内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内容说明》(附件1)。

(二)资格审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采取网上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的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审查

请各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将全部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2021年6月27日(周日)23:59前以邮件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lnccrszp@126.com,邮件标题要求为“资格审查+准考证编号+姓名”,例如“资格审查0101张三”。扫描件可为图片或PDF文件,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单封邮件大小不超过20M。如超过20M,请拆分为多封邮件发送。

2.现场审查

请各位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学校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入校防疫要求

(一)面试及报到时间

面试日期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岗位面试时间表》(附件2)。

(二)面试及报到地点

面试及报到地点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图书馆五楼。请面试考生走学校南门进入考场。图书馆方位图如下:

(三)入校防疫要求

请各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辽事通”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五、面试流程

(一)面试顺序

面试顺序由考生本人现场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

1、专任教师岗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素质,采取说课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说课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专任教师岗位说课内容及相关要求》(附件3)。

2、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为50至60分钟,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岗位、团委学生活动指导教师岗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查询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将在我校官网成绩查询系统发布,请关注我校网站和“辽宁交专人力资源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六、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时间安排,合理规划行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的,后果自负。

(二)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面试人员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位置坐好,在候考区保持肃静。候考期间不准在任何场所吸烟、不准相互交谈、不准随意走动。考生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三)面试及候考期间,实行封闭式集中统一管理,设置电子屏蔽,并全程录像监控。面试人员的个人物品放入指定地点,所携带的各种通信、电子产品等一律关闭电源,封存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只可报告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候考区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纪检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联系电话:024-89708733;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24-89708716。

  附件1:资格审查内容说明.docx

  附件2:各岗位面试时间表.pdf

  附件3:专任教师岗位说课内容及相关要求.pdf